信 息 简 报
上海钢管行业协会
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站
2024年第19期
主要内容:
● 排污许可制将全面实行
● 美国对钢制丙烷气瓶作出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 美国对不锈钢焊接压力管发起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 美国对可锻铸铁管附件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 美国对碳合金钢螺杆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 美国对热轧碳钢板作出第四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 越南对涉华冷轧不锈钢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 阿根廷对华钢轮毂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 肯尼亚政府拟再次提高进口税
排污许可制将全面实行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介绍,《实施方案》紧扣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谋划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任务,持续推动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走深走实。《实施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部署,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实现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基本完成海洋工程排污许可管理,基本实现环境管理要素全覆盖。制修订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等一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完成全国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融合,推动固定污染源改革全联动。到2027年,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基本实现,排污许可制度效能有效发挥。
《实施方案》聚焦污染物排放量管控,推动多项环境管理制度在深度和广度上进一步衔接融合,明确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自行监测、生态环境统计、环境保护税等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路径,积极探索入河(海)排污口设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
《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推动排污单位构建基于排污许可证的环境管理制度,强化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的联合监管、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创新信息化监管方式,完善环境守法和诚信信息共享机制,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强化社会监督。
此外,通过优化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加强组织保障等措施强化排污许可基础保障建设,提升许可平台规范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做好保障。
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实施方案》提出的改革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从3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做好宣传解读。加强对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和企业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部门对排污许可核心制度的认识,压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用好排污许可证这本生态环境保护“教科书”“说明书”,推动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断提高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二是加强组织实施。推动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任务;加强法律法规技术体系支撑,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推进信息系统贯通协作,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切实为基层减负和赋能。三是做好跟踪监管。持续完善排污许可包保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国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情况的跟踪,开展分片区帮扶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地方优秀改革案例,切实发挥《实施方案》在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经济日报
美国对钢制丙烷气瓶作出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Steel Propane Cylinder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108.60%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将会导致泰国涉案产品以10.77%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37.91%—142.37%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2018年6月1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泰国两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和的钢制丙烷气瓶发起反倾销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2018 年6月20日,因申请方撤销申请,美国商务部终止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钢制丙烷气瓶反倾销调查。2019年6月1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同时对进口自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倾销终裁。2024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丙烷气瓶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美国对不锈钢焊接压力管发起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11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Circular Welded Austenitic, Stainless Pressure Pipe)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对进口自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2024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12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5年1月2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8年2月20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4年2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14年6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2013年6月6日,美国对进口自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发起反倾销调查。2019年6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0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对进口自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美国对可锻铸铁管附件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11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锻铸铁管附件(Malleable Iron Pipe Fittings)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2024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锻铸铁管附件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12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5年1月2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2年11月2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锻铸铁管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2003年10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锻铸铁管附件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继美国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09年4月22日第一次延长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继美国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14年8月12日第二次延长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2019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锻铸铁管附件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1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锻铸铁管附件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美国对碳合金钢螺杆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11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印度、泰国3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碳合金钢螺杆(Carbon and Alloy Steel Threaded Rod)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碳合金钢螺杆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2024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印度、泰国3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和的碳合金钢螺杆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碳合金钢螺杆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12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5年1月2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19年3月1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印度、泰国3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碳合金钢螺杆发起反倾销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涉案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2019年10月1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泰国的碳合金钢螺杆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9年12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碳合金钢螺杆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20年2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碳合金钢螺杆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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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热轧碳钢板作出第四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印度尼西亚、泰国和乌克兰5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热轧碳钢板(Hot-rolled Carbon Steel Flat Products)作出第四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大陆涉案产品以90.83%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印度涉案产品以44.40%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以47.86%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泰国涉案产品以20.30%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乌克兰涉案产品以90.33%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以29.14%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热轧碳钢板作出第四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印度涉案产品的补贴以336.62%—360.23%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将导致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的补贴以10.21%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将导致泰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2.38%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2000年12月12日,美国对进口自阿根廷、印度、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荷兰、中国大陆、罗马尼亚、南非、泰国和乌克兰10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热轧碳钢板发起反倾销调查,对进口自阿根廷、印度、印度尼西亚、南非和泰国5国的热轧碳钢板发起反补贴调查。2001年9月28日,美国对此案作出终裁。此后,美国先后对印度、印尼和泰国进行了三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先后对中国、印度、印尼、泰国、乌克兰5国和中国台湾地区进行了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并作出肯定性裁决,于2007年12月27日、2014年2月7日、2019年8月27日,三次延长了征税期限。2024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印度尼西亚、泰国和乌克兰5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热轧碳钢板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对进口自印度尼西亚、印度和泰国的热轧碳钢板发起第四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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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对涉华冷轧不锈钢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11月12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3011/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台湾地区的冷轧不锈钢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终止对中国大陆、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9.32.00、7219.33.00、7219.34.00、7219.35.00、7219.90.00、7220.20.10、7220.20.90、7220.90.10及7220.90.9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3年7月9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大陆、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台湾地区的冷轧不锈钢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2014年10月5日,越南正式对上述国家/地区的冷轧不锈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18年10月,越南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0月21日,越南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涉案企业征收反倾销税,措施自2019年10月2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2023年10月23日,越南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阿根廷对华钢轮毂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11月12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1178号公告称,应阿根廷企业DISTRIBUIDORA COMERSUR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钢轮毂(西班牙语:ruedas de acero)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用于公共汽车、卡车、拖车和半挂车,公称直径大于等于444.5毫米(17.5英寸)但不超过622.33(24.5英寸)毫米、公称厚度大于等于152.4毫米(6英寸)的钢制轮毂。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8708.70.90和8716.90.90项下的产品。案件调查期间,暂不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下载调查问卷参与调查,下载网址:www.argentina.gob.ar/cnce/cuestionarios。
2018年12月18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钢轮毂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12月9日,阿根廷原生产与劳工部发布2019年第1444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离岸价(FOB)41.78%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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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政府拟再次提高进口税
肯媒《星报》11月5日报道,由于肯先令贬值和进口表现不佳造成铁路发展税(RDL)收入下降,肯政府决定再次提高进口税。
拟议中的增税将铁路发展税从1.5%提高到2.5%,以资助标轨铁路网络的建设和运营。此外,财政部还准备对在肯运营的数字公司征收6%的重大经济活动税,包括叫车服务、食品配送服务和自由职业平台等。
商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