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1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3/29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钢板(土耳其语:sıcak haddelenmiş rulo halinde olmayan yassı çelik (kalın levha))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原审终裁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其中,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Jiangyin Xingcheng Special Steel Works Co.Ltd.)税率为16.89%,中国其他企业为22.55%。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16年12月21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钢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7年11月29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6.89%和22.55%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2022年10月25日,土耳其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7208.51.20.10.11、7208.51.20.10.19、7208.51.20.90.11、7208.51.20.90.19、7208.90.80.10.11、7208.90.80.10.12、7208.90.80.20.11、7208.90.80.20.12、7225.40.40.00.00、7225.99.00.00.10、7225.99.00.00.90、7211.13.00.11.00、7211.13.00.19.00、7211.14.00.21.12、7211.14.00.29.11及7211.14.00.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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