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称应其国内产业申请,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盘条发起反倾销调查。该项调查主要涉及印度海关7213和7227税号项下产品,调查期为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40日内向印度调查机关提交信息。
2016-06-192016年5月24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对华大口径碳钢管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作出损害初裁,认定进口自中国的被调查产品对加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或损害威胁。加边境服务署(CBSA)将据此继续进行调查,预计将于6月22日前作出倾销和补贴初裁。CITT将于两周内公布此次裁决理由。相关企业可关注CITT和CBSA网站,了解案件进展。 CITT:www.citt.gc.ca CBSA:
2016-06-195月26日,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对中国输美碳钢与合金钢产品发起337调查。该调查申请由美国钢铁公司于4月26日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指控中国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碳钢与合金钢产品时存在合谋操纵价格、控制产量及出口量、盗用商业秘密、虚构产品原产地等问题,请求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普遍排除令及禁止令。中国约40家企业涉案。这是今年以来美发起的第8起
2016-06-194月29日欧委会发布公告决定对进口钢铁产品采取预先监控措施,措施自公告之日起21个工作日后开始实施。该措施要求,来自第三国的钢铁产品在进入欧盟自由流通时需出示监控文件,为此,进口商需预先向成员国主管部门申报。有关申报免费,无数量限制并会被自动许可。
2016-06-19美国华盛顿时间4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巴西、中国等国的碳合金钢定尺板发起反倾销调查,并同时对原产于巴西、中国和韩国的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据美方统计,2015年我对美出口涉案产品6.6万吨、7026万美元,占美该产品进口总量和总金额的6.14%和8.3%。这是2016年美国对我钢铁产品发起的第二起双反调查。
2016-06-192016年4月2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公布对原产于中国的盘条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中国企业倾销幅度为37.4%-53.1%。澳方公告见www.adcommission.gov.au。相关企业如对该裁决不服,可在公告发布30日内将其上诉至澳大利亚反倾销复审专家组。
2016-06-192016年4月12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称应其国内产业申请,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不锈钢板发起反补贴调查。该项调查主要涉及印度海关7219和7220税号项下产品,加工方式包括热轧和冷轧。该案调查期为2015年1月至12月。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40日内向印度调查机关提交信息。
2016-06-192016年3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无缝钢管反倾销调查初裁,建议对自中国进口的无缝钢管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征税额为到岸价与参考价格之间的差额。参考价格依据产品规格设定,最低为961.33美元/吨,最高为1610.67美元/吨。
2016-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