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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派员参加“应对337禁令策略培训会”

2016-11-09 上海钢管行业协会 阅读

11月8日下午,由上海市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基地、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联盟、上海现代社会团体秘书长促进会联合主办,上海市计算机行业协会承办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近期动态与应对337禁令策略培训会”在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4楼培训室举办,来自全市20余位行业协会秘书长参加了今天的培训。

培训活动特邀请了擅长于知识产权纠纷的美国Sughrue律师事务所John Rabena执行合伙人讲解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近期动态与应对337禁令的策略。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简称US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930)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禁止的是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这种不公平行为具体是指:产品以不正当竞争的方式或不公平的行为进入美国,或产品的所有权人、进口商、代理人以不公平的方式在美国市场上销售该产品,并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损害威胁,或阻碍美国相关产业的建立,或压制、操纵美国的商业和贸易,或侵犯合法有效的美国商标和专利权,或侵犯了集成电路芯片布图设计专有权,或侵犯了美国法律保护的其他设计权,并且,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相关产业正在建立中。

337调查的对象为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以及进口贸易中的其他不公平竞争。2012年11月举行的“科技创新全球化进程中中美知识产权保护和反倾销法律实务高峰论坛会”上,中国已经成为美国“337调查”的最大受害国,在已判决的相关案件中,中国企业的败诉率高达60%,远高于世界平均值26%。

2016年4月26日,美国最大的钢铁公司美国钢铁集团公司(U.S.Steel Corporation)向USITC提出调查申请,指控40家中国企业在部分钢材产品上存在阴谋价格控制、盗用商业秘密、伪造原产地三项不公平竞争行为,宝钢、河钢、武钢、首钢、沙钢、鞍钢等国内龙头钢铁企业都在起诉名单之内。这是中国钢铁贸易史上首次遭遇“337调查”。

中国钢铁企业如果在6月16日之前未对美国钢铁公司提起的“337调查”进行应诉,部分碳钢和合金钢产品将会永久失去美国市场。

4月29日,宝钢立刻做出回应《关于美国发起对中国出口至美国碳钢和合金钢产品337调查案件的声明》。同时,擅长在国际贸易、WTO争端解决领域打过“硬仗”的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接到了来自宝钢的应诉代理要约。随后,多家大型钢企相继向这家机构发出应诉代理要约。

337调查可对被调查涉案产品实行普遍禁止令和限定禁止令。普遍禁止令危害尤其大,单个企业一项产品被禁止出口美国市场,可能会危及全行业该产品的出口。培训会对遭受不同知识产权调查,针对性地给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

培训会互动环节秘书长们提问踊跃,互动热烈、教学相长。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卢致逵参加了今天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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