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区不再新增地下水取水,并且对超50年地下管网进行更新改造。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辽宁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三五”工作方案》。到 2020年,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60.6亿立方米以内,削减城镇地下水开采量5.94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和15%;全省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8%,主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明年全省供水管网漏损率20%内
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
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省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20%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5%以内。
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地级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完善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2018年底前,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必须建成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具备条件的建设再生利用设施。
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须安装使用建筑中水设施。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水源地隔离、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三大工程。2017年底完成市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勘界立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