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6〕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协同和监管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方案,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和推广经验,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近年来,我国综合交通体系不断完善,物流业持续快速发展,支撑实体经济降本增效的能力明显提升,初步形成了衔接互动的发展格局。但也要看到,我国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不足,交通枢纽和物流园区布局不衔接、多式联运和供应链物流发展滞后、运输标准化信息化规模化水平较低等问题仍较为突出,未能有效发挥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物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为进一步落实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业稳增长的有关部署,促进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总体成本,进一步提升综合效率效益,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二、打通衔接一体的全链条交通物流体系
推行物流全程“一单制”。推进单证票据标准化,以整箱、整车等标准化货物单元为重点,制定推行企业互认的单证标准,形成绿色畅行物流单。构建电子赋码制度,明确赋码资源管理、分配规则,形成包含货单基本信息的唯一电子身份,实现电子标签码在物流全链条、全环节互通互认以及赋码信息实时更新和共享。支持行业协会及会员企业制定出台绿色畅行物流单实施方案,加快推广“一单制”,实现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推动集装箱铁水联运、铁公联运两个关键领域在“一单制”运输上率先突破。大力发展铁路定站点、定时刻、定线路、定价格、定标准运输,加强与“一单制”便捷运输制度对接。
三、构建资源共享的交通物流平台
四、创建协同联动的交通物流新模式
加强技术标准支撑保障。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标准化等基础能力建设,依托现有研究机构和行业协会,加强对国家交通物流技术标准规范、大数据处理等的研究。标准化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交通物流全链条设施设备标准化水平,加快修订完善物流园区相关标准规范。建立共享服务平台标准化网络接口和单证自动转换标准格式。
五、营造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
充分发挥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研究协调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规划、政策、标准等事项,促进政府、企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信息公开与共享。行业协会等组织要更好发挥在政企沟通、信息收集、技术应用、标准推广、人才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