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2月,重点统计钢铁企业用水总量951.96亿立方米,同比增加30.2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29%。其中:取新水总量较上年同期减少1946.71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16%;重复用水量较上年同期增加30.4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37%。水重复利用率98.25%,同比提高0.08个百分点;吨钢耗新水2.41立方米/吨,同比下降0.95%。
外排废水总量较上年同期减少3407.16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2.39%。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总氰化物、悬浮物、石油类污染物排放量同比下降17.68%、14.78%、22.05%、28.07%、2.91%、12.57%。
废气排放总量同比增长7.84%。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排放量同比下降9.08%和8.80%。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0.21千克/吨,同比下降6.48%;吨钢烟粉尘排放量0.25千克/吨,同比下降8.21%;吨钢氮氧化物排放量0.42千克/吨,同比下降10.17%。
钢渣产生量8821.28万吨,同比增长0.41%。高炉渣产生量23405.18万吨,同比增长2.55%。含铁尘泥产生量4162.79万吨,同比增长1.54%。钢渣利用率98.85%,比上年同期提高0.24个百分点;高炉渣利用率99.39%,比上年同期增加0.15个百分点;含铁尘泥利用率99.66%,比上年同期增加0.14个百分点。
高炉煤气产生量9615.0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10%。转炉煤气产生量872.4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70%。焦炉煤气产生量576.2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9%。高炉煤气利用率98.61%,比上年同期提高0.30个百分点。转炉煤气利用率98.59%,比上年同期提高0.22个百分点;焦炉煤气利用率98.71%,比上年同期增加0.11个百分点。